歷史沿革
歷史沿革
新樂自古有“羲皇圣里”之稱,相傳人文始祖伏羲在此創(chuàng)八卦、教漁獵、促耕織,繁衍生息,開創(chuàng)了澤被后世的遠(yuǎn)古文明。上古(指夏以前的時代)為冀州之域,西周為鮮虞國,春秋屬中山國,漢置新市縣(公元前155年),隋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新樂縣。唐及五代,新樂縣屬定州。宋、金、元,屬中山府。明屬定州。清先屬定州,后改定州為直隸州。民國時期,新樂縣屬范陽道。民國十七年(1928年),河北省轄新樂縣。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月22日,新樂解放。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新樂縣屬河北省定縣專區(qū)(定州)。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新樂縣仍屬定縣專區(qū),后改屬石家莊專區(qū)、石家莊市等。1992年10月8日,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zhǔn),撤新樂縣設(shè)新樂市。
發(fā)布時間:2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