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教育局
關于對新樂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第21號建議的答復
王海雷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如何整治校園霸凌欺凌事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針對您提出的建議,我市學校已建立防欺凌專項治理制度,維護廣大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科學運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對實施欺凌的中小學生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二是加強同公安、司法等部門工作協調,強化溝通協作,完善防治措施。對發現的學生欺凌問題第一時間將線索提交給公安部門,切實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工作合力。當前,全市中小學已經建立了“一校一法官,法治進校園”的法治副校長制度,通過新樂市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定期進校園進行法治宣講,讓法治副校長參與學校法治管理和普法宣傳。
三是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納入了教師、班主任考核,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定期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召開全體教職工會,告知全體教職工面對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的預案程序,正確應對處置突發事件。
四是組織學生簽訂反欺凌承諾書和班級公約。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對待他人友好,發現身邊出現欺凌行為時,要向學校或家長報告。發生一般性欺凌事件或接到學生被欺凌舉報后,快速妥善處置,加強對施暴學生的教育,開展對受害學生心理輔導和關愛活動,并告知雙方家長,記錄相關處置、教育過程并存檔備查。
五是嚴防管制刀具和危險品進入校園,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和危險品的進行清理和收繳。對學生和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加強管理,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學校。聯合公安部門加強校園周邊學生上下學道路、上放學時段、放假前夕等重點時段的排查。
六是加強班主任隊伍和思政課隊伍建設。開設法治教育課,做到“課時、師資、讀本、考核”四落實。學校經常對班主任進行業務培訓,尤其是在學生管理上多下功夫。多關注問題學生、留守兒童、單親孩子,從思想感化上改變學生,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七是加強預判預警,建立了預防處置欺凌事件機制。各中小學校根據實際成立了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對可能的欺凌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
新樂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