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新樂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2021年
新樂市醫療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新樂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新樂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樂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辦字【2021】8號)、《新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度政務公開考核評分指標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田秀頎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將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市政府信息中心,并通過新樂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布,積極參加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對應公開的內容、范圍、對象、方式、時限等研究制定了統一的規范性標準;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要求,已通過政府信息平臺、公開欄、電子屏、辦事指南以及明白紙等載體向社會公開。
我局遇有重要政策文件時,田秀頎書記立即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政策研討,提前預判可能涉及到的難點、熱點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回應迅速準確。截止到目前,我局沒有接到回應社會關切的難點、熱點問題。
(一)加強“三大攻堅戰”,落實“六穩”“六保”工作方面信息公開。
強化動態監測和精準參保,全市4088名建檔立卡脫貧人口全部資助參保。深入開展慢性病排查,簡化申報資料、優化申報流程、降低認定標準,放寬申報病種數量,全市1238名貧困人口納入門診慢性病保障范圍。全面落實貧困人口 “三重保障線”一站式結算政策,全市貧困人口有48543人次享受“三重保障”提高待遇共336.4萬元。全力做好防返貧信息反饋,利用醫保報銷系統進行排查,按時向鄉村振興局推送預警信息406條,有效助力了防返貧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工作。
聚焦醫療保障領域“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持續優化醫保公共服務管理水平。一是嚴格落實落實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時辦結制、延時服務制、容缺受理制等服務制度,實行了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的“六統一”,著力提升了醫保服務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行參保群眾慢性病認定“網上辦”,實現了“網絡多走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務目標。自實行網上認定以來,我市已有4039人通過認定,并享受待遇。三是推進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我市4家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部開通,提前2個月完成目標任務,自開通以來,共為8個省市異地參保群眾普通門診就醫直接結算675人次,醫保基金支付11.6萬元。四是積極與承保公司、醫療機構對接,全力推行居民意外傷害保險“一站式”結算工作。今年以來,居民意外傷害出院即報823人,切實方便了廣大參保患者。五是貫徹落實“省內就醫無異地”工作。依托國家醫保平臺,取消所有省內異地就醫備案,參保人員省內異地住院、門診、藥店購藥,全部實現直接結算,切實方便了廣大患者域外就醫。
(三)助力疫情防控,優化服務經辦信息公開工作。
積極落實省、市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及時撥付疫情防控周轉金400萬元,減輕醫療機構墊資壓力。將國家診療方案中覆蓋的醫療服務項目和藥品全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及時跟進調整核酸檢測價格,將新冠病毒檢測項目由每人份80元調整為40元;5人和10人混檢,由每人份30元、20元統一調整為8元。上解疫苗費用7538萬元,撥付各接種單位943101劑次的疫苗接種費用802萬元。主動優化辦事流程,實施即時通、長處方、延期辦、網上辦等措施,持續為群眾提供優質醫保服務。
(四)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開。
一是長期護理險試點穩步推進。進一步完善申報、審核流程,制定《失能評定專家管理辦法》《長期護理保險評定操作流程》,組建評定專家庫,充分利用醫保系統,篩查重度失能人員,組織衛生院和村醫實地排查,將符合條件失能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探索醫養結合護理新模式,將協神仁愛養護院、中心醫院眾馨緣醫養中心、第一養老院納入醫養護理機構。目前共有2263人享受長護險待遇,今年發放護理費1715萬元。
二是醫療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審批程序,聯合民政局出臺《新樂市醫療救助工作暫行辦法》,增加重特大疾病門診救助政策,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五保、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工作納入醫保系統,實現“一站式”報銷結算。全年醫療救助22705人次,支出救助資金726.7萬元,其中參保資助16082人支出465.7萬元;享受醫療救助6623人次支出261萬元。
三是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持續跟進。落實國采第四批、第五批、省組織三明聯盟和京津冀“3+N”聯盟藥品采購,以及國家、省、京津冀聯盟醫用耗材帶量采購工作,與集采前相比,今年節約醫保基金1710余萬元。國采第一批、第二批和省“兩病”帶量采購的續約工作順利完成。嚴格落實各項配套政策,及時撥付預付金,結余留用資金517萬元全額撥付各醫療機構,切實提高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藥品的積極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
||
行政強制
|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
|
|
|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
|
|
|
|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
|
2.重復申請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總計
|
|
|
|
|
|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
|
|
|
|
|
|
|
|
|
|
|
|
|
雖然積極利用電子屏、辦事指南、明白紙、工作微信群、電視、集市進行政策宣傳。研究制定了《行政權力運行公開制度》、《重大事項請示、通報和報告制度》等制度,依托三型機關創建,定期召開政策研討會,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在決策前先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及時采納相關意見。但利用新媒體政務公開工作沒有開展,需加以改進,2021年我局將繼續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參加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做好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接下來,我局將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參加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做好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