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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市供銷社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及我市有關農村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
(二)指導我市供銷社的改革發展,負責本級合作經濟發展和社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
(三)指導和管理全市供銷社系統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工作,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平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四)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體系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推動多種形式的經濟合作與聯合,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五)按照市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管理棉花、農資、救災物資等重要物資的儲備工作。
(六)指導和推動全市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推動合作經濟向農業產業化經營全程和城鄉社會化服務全方位拓展,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業態。
(七)指導全市供銷社社屬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管理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對直屬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能。
(八)負責供銷社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新樂市供銷社位于政府大院后西配樓4樓,設5個科室:辦公室、財計科、人事科、業務科、基層科。
聯系電話:0311-88581115
辦公時間: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單位負責人:牛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