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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市發展和改革局機構設置和職能
新樂市發展和改革局機構設置和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
負責政務信息、政務督辦、對外宣傳、安全保衛、文傳電信、檔
案保管、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
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實施市發展規
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
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年度計劃。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對宏
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
標及相應政策措施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建設
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協調推進市級特色小鎮創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鎮化戰
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
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推進經濟建設項目貫徹
國防要求。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
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
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
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推進市屬企事
業單位產權制度改革;牽頭研究和指導擴權縣改革,負責生產經
營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
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按規定權限對投資項目
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口
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
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
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家、省、石家莊市發展規劃的銜
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
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
協調實施。按照規定權限對綜合交通設施建設項目進行事中事后
監管。
研究分析財政金融運行形勢,參與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國家、
和省、石家莊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
意見。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
并提出相關建議。按分工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
工作。落實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
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組織建設項目政銀企對接。按分
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
(三)項目投資科。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全
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管理協調。安排中央、省預算內補助我市資金
的建設項目和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
制年度市政府投資和市級重點項目資本金配置計劃。指導全市工
程咨詢業發展。按規定權限對投資項目進行事中事后監管。擬訂
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
和社會資本合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謀劃、爭取和協調,擬訂工作
計劃和工作方案,及時掌握了解項目信息,提出相關建議;負責
收集國家有關部委、商務辦事機構、科研單位等重要政策、經濟
信息,提出對策建議等。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監督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
目錄》。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
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
推廣應用,謀劃推進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協同有關部門
推進產業園區建設。按照規定權限對工業投資項目進行事中事后
監管。按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化工建設項目安裝工程質量管
理工作,指導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劃;起草有關推
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調查研究、統
計分析、預測預報、宣傳報道;提出全市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制方
案;提出和落實重點項目年度考核、考評方案,督導全市重點項
目實施進度。
協調、調度落實涉及重點項目的各項建設條件,推進重點項
目的前期工作和在建工作,掌握全市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
決重點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各項問題,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
驗收工作。
負責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承擔市城區工業企業搬遷
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農業經濟科。研究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重大問
題,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
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村發展、生態環境建
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產、
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
策。牽頭組織編制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
關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負責林
業、草原、水利、氣象、農業科技、生態建設等方面相關建設項
目的管理。提出生態安全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市財政性建設資金
相關項目及投資計劃安排意見和國家和省、石家莊市資金相關項
目及投資計劃建議的申報并協調實施。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
略,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并協調實施。協調國土
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訂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
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負責資源型城
市轉型與可持續發展工作,安排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
目。
(五)價格和收費管理科。擬訂年度價格工作規劃和綜合性
價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監測分析研
判全市價格形勢和重要商品價格情況,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
負責價格調控應急機制建設,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和物價上漲
聯動機制等調控措施。
負責組織落實與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資源稀缺、
自然壟斷經營的工農業產品價格政策和改革措施;按照價格管理
權限,研究擬訂價權內的商品價格改革和調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領域價格和收費管
理,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擬訂和調整市
政府管理的國家機關收費項目和標準。擬訂并動態調整行政事業
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負責
全市商品住宅價格、土地價格、房屋租賃價格的管理并制定相應
的價格管理辦法,管理房地產價格評估。
(六)糧食和物資儲備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石家莊市糧
食購銷政策,指導政策性糧食供應;負責監測市內糧食供求變化
并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應急有關工作;做好本級糧食等物資儲備
工作;擬定市級糧食等物資儲備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指
導全市糧油等儲存物資安全管理等糧食有關工作;搞好全市糧食
總量和品種平衡調查;監測全市糧食市場供應情況,配合災區和
缺糧貧困地區口糧供應;建立和完善代儲糧食管理制度,負責本
級儲備糧管理,指導農村糧食儲存工作;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
系,制定全市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監管
糧食流通市場,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依法對糧食經營活動進行質
量監督和統計;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市屬糧食企業
改革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發展多種經營。負責重要消費品和
重要物資儲備工作。
負責糧食系統遺留問題處理。
(七)能源管理科(市電力辦公室)。統籌協調煤、電、
油、氣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并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
出安排相關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負責監測電力運行態
勢,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
源配置和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管理協調工作,有序用電、
迎峰度夏(冬)電力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
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相關工作。
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建議;編制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
劃;負責能源綜合業務和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擬訂能源裝備發展
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業管
理。擬訂全市農村電網、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先進能源系
統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綜
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制訂能
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削減燃煤、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
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
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能源資源節約、再生資源利用、企業
和城鎮污水治理、城鎮垃圾處理等項目管理工作;提出能源裝備
業的發展布局和重大項目安排意見;負責能源、環境資源相關固
定資產投資管理;按規定權限和職責對投資項目進行事中事后監
管;組織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重大問題,指
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和職責;負責燃氣資源的協
調調度工作。督導電力及熱電項目建設,負責燃煤自備電廠監督
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等能源預測、預警,參與運行調節和
應急保障;負責煤炭、天然氣等能源市場監管職責。貫徹散裝水
泥、商品砼、商品砂漿管理的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監督檢查
違反國家散裝水泥、預拌砼、預拌砂漿管理法規、規章和國家政
策的行為;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和節能監察工作。
(八)京津冀協同發展科。負責謀劃和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戰略合作,協調與國家、省、石家莊市相關規劃的銜接,提出落
實推進協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落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年度
計劃,督導檢查各項支持政策的落實,牽頭組織專項考核等工
作。
擬訂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轉移對接工
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公共服務事業的對接合作,負責聯系
溝通信息反饋及項目跑辦,爭取國家和省、石家莊市相關政策、
資金、項目支持等工作。
(九)科技創新科。負責科技工作。篩選和推薦本市科技項
目立項,爭取科技項目資金;負責對全市科技發展現狀進行調查
研究,制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及完成規劃的實施方案和具體措
施;負責組織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及轉化;負責科普宣傳工
作;負責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養、認定
工作;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知識產權
工作。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
負責與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科技合作開發
資金的審核、上報、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固定資
產投資項目的審核和上報。
(十)服務業和商貿科。負責服務業和商貿工作。負責國家
和省、石家莊市有關租賃、舊貨市場、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
回收等行業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監督管
理;組織、指導、實施全市商貿流通網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
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
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商貿服務行業標準化、規
范化,承擔上級商務部門組織的行業等級評審和資格認定等工
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市場運行
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全市消費品市場運行、商品
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
引導,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
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
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指
導商務系統突發事件的應對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規對零
售商促銷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照國務院、商務部有關法律、法
規進行監督工作。
負責商務系統遺留問題的處理。
(十一)法規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承擔機關有關規
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
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及規章執行情
況的調查研究。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局內行政審批
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
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牽頭機關和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
宣傳、教育和培訓,依法組織或參與組織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指
導督促相關科室、行業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財
務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退休干部職工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新樂市長壽路65號
聯系電話:0311-88581121
郵編:050700
辦公時間: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負責人:田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