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城鄉規劃局關于《新樂市地下空間及人防工程專項規劃(2017-2030)》的公示
《新樂市地下空間及人防工程專項規劃(2017-2030)》已通過專家評審,為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現將該規劃主要內容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各部門及公眾意見。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以書面、電子郵件等形式反饋我局。為便于溝通和完善規劃,請在提出意見或建議時,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饋信息時,應加蓋單位公章。
本次規劃公示時限為三十天,公示結束后規劃編制單位將根據公示反饋意見和建議對規劃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終報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報新樂市人民政府審批。
公示網址:http://info.xinle.gov.cn:81/
通訊地址:新樂市城鄉規劃局(請在信封上注明“地下空間及人防工程規劃公示意見”)
聯系人:王驥
聯系電話:0311-85191976
電子信箱:xlscxghj@163.com
公示時間: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7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規劃目的
為了充分融合新樂市地上、地下相關要素,建立符合城市立體化建設要求的、完整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充分發揮土地的開發潛力,集約利用土地,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促進新樂市中心城區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編制本次規劃。
第2條 相關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年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訂);
(3)《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
(4)《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
(5)《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2001年修訂);
(6)《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2006);
(7)《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8)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2001年第108號《關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的決定》;
(9)《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導則》(征求意見稿2007.3);
(10)《河北省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暫行技術規定》(2010);
(11)《城市居住區人民防空工程規劃規范》(GB50808-2013);
(12)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1998);
(13)《新樂市城鄉總體規劃》(2013—2030年);
(14)《新樂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15)《新樂市中心城區道路交通規劃(2016-2030)》;
(16)《新樂市中心城區地下管線綜合專項及綜合管廊工程規劃(2016-2030)》;
(17)《新樂市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2017—2030)》;
(18)《新樂市城區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2015—2030)》;
(19)《新樂市城區污水工程專項規劃(2015—2030)》;
(20)《河北新樂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專項規劃(2016—2030)》。
第3條 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新樂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所確定的中心城區,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約39.6平方公里,規劃人口為36萬人。
第4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與《新樂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所確定的規劃期限一致,為2017—2030年。近期:2017—2020年;遠期:2021—2030年。
第5條 規劃原則
(1)空間利用平戰結合原則;
(2)分層原則;
(3)地面地下協調原則;
(4)空間開發可持續原則;
(5)近遠期統一規劃原則。
第6條 指導思想
(1)科學預測、合理規劃;
(2)注重銜接、突出重點;
(3)重視生態、保護環境;
(4)適當超前、兼顧現實;
(5)注重法制、整體把控。
第7條 規劃策略
(1)對接石家莊、落實戰略—預留線路、串聯組團、適當超前、保護空間;
(2)突出重點、兼顧周邊—優化老區、拓展新區、軸線帶動、重點推進;
(3)交通暢通、動靜結合—立體交通、局部優化、上下互補、動靜結合;
(4)文化傳承、重在保護—分片保護、分級開發、功能明確、“三限”控制。
第8條 規劃目標
通過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提高新樂市空間品質,逐步緩解交通、停車、環境等方面的壓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擴大城市空間容量,加強城市聚集作用,增強城市安全,并為將來新樂市建設立體城市奠定強有力的基礎。以地下系統化構成為目標,形成地上、地下形態完整、功能完善的城市三維空間。
第二章 資源評價和規模預測
第9條 資源適建性評價
通過對建設用地的分析方法和要求,對新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可供有效開發的范圍進行資源適建性的分析與評價。該分析與評價建立在以地塊為單元的基礎上,評價內容由四個部分組成,分別是:適宜建設區域、引導建設區域、限制建設區域和不宜建設區域。
第10條 資源開發分區控制
1. 平面控制
(1)適宜建設區域:主要是指在中心城區范圍內,未來為建設在未開發用地基礎上,城市建設根據實際需求同步開發地下空間。該部分主要包括停車場用地、新建用地等。
(2)引導建設區域:主要是城區內的一些公園綠地和廣場等。由于這兩類用地是城市內的重要環境調節用地,影響城市地下水等生態要素,在其建設時需要在一定程度控制。因此,引導建設區域需要通過功能的合理組織對該區域地下空間的利用進行引導。
(3)限制建設區域:主要包括南水北調工程二級保護區、道路鐵路用地、已批待建用地、現狀建成用地等。目前,由于部分地塊已經完成建設,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會受到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建議在進行老城改造時同步進行地下空間建設。
(4)不宜建設區域:主要是木刀溝北側洪水淹沒區、城郊用于控制城市空間無序蔓延的大型綠地、水域、防護綠地、文物保護用地以及中心城區西北處一處特殊用地。考慮生態環境的保護,其中水體以及其兩側藍線控制范圍內禁止開發,生產綠地、水體防護綠地以及衛生防護林等生態綠地原則上禁止開發。
2. 豎向控制
根據不同類型用地地下空間適宜開發的深度,結合各用地性質的平面控制,在《新樂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中心城區居住區的功能劃分的基礎上,結合主要道路、鐵路,制定單元分區界線,共分為11個單元分區,以不同單元地下空間的主要需求類型和所處區位為標準,對地下空間資源開發進行分區的豎向控制,規劃分為兩個層次:即淺層(0~-15米)開發為主區域,次淺層(-15米以上)開發為主區域。
第11條 需求等級評價
1. 區位分析
規劃在將不同性質的規劃用地的地下空間需求進行級別劃分之前,首先將整個新樂市進行區位分級,根據《新樂市城鄉總體規劃》(2013—2030)以及實際區域劃分情況,本次規劃將新樂市中心城區劃分為九個區域。
2. 需求分析
(1)同一用地性質在同一需求區位,地下空間需求級別相同;同一用地性質在不同需求區位,地下空間需求級別不同,具體原則為:地下空間需求級別隨著需求區位級別的降低而逐級降低;
(2)同一需求區位范圍內地下空間需求級別隨用地性質不同原則上有所不同,具體原則為:根據不同用地性質在主城區內所表現出作用的重要性進行逐級的降級。根據以上分級原則,對中心城區不同性質規劃用地地下空間的需求進行級別劃分。
3. 開發強度指引
重點開發區域開發強度為11—20萬平方米/平方千米;
一般開發區域開發強度為5—10萬平方米/平方千米;
控制開發區域開發強度為0—5萬平方米/平方千米。
4. 地下空間需求規模預測
一般利用率指標法:至規劃期末,新樂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面積將達到360萬平方米;
人防需求反推法:至規劃期末,新樂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面積將達到377.00萬平方米。
5. 規模預測結論
根據以上兩種預測方法,結合《新樂市城鄉總體規劃》(2013—2030),規劃末期,新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將達到約360萬平方米的開發規模。
第三章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布局
第12條 空間布局結構
新樂市中心城區地下空間的總體布局表現為:“三心、兩軸、五點、四組團”。
(1)“三心”:有兩處為老城區商業核心,分別位于鮮虞街與新開路交叉處、新開路與民生街交叉處;另一處為南部商業中心,位于利民路與東名街交叉處;(2)“兩軸”:是指沿伏羲大街南北向發展的城市發展軸與沿美院路東西向發展的城市發展軸,在空間利用上表現為未來城市主要空間結構發展軸線。
(3)“五點”:是指新樂市發展的多個功能節點,在功能上產生了一定的集聚作用,因此對其進行較大規模的地下空間開發;
(4)“四組團”:指根據新樂市城鄉總體規劃劃分的四個組團,分別為伏羲文化產業組團、老城居住組團、新城綜合組團和臨空產業組團,地下空間表現為結合片區的服務中心以高強度開發成為片區地下空間開發的重要節點。
第13條 平面開發布局
1. 公共地塊地下空間
公共地塊:規劃區域內主要為公共綠地、道路廣場、停車場及對外交通用地及生產綠地、生態綠地等地塊。
2. 權屬地塊地下空間
權屬地塊:主要從地塊的出讓、使用等方面考慮,規劃區域內權屬地塊包括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行政辦公用地、商業金融用地、市場用地、文化娛樂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務辦公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休閑度假用地、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及市政設施用地等。
第14條 分層功能布局
1. 地下一層功能布局
(1)地下商業及地下步行通道:建設4處地下綜合體;地下步行通道共2處。
(2)地下文化娛樂:結合文化娛樂設施用地建設地下文化娛樂設施,共規劃兩處地下文化娛樂空間。
(3)地下醫療衛生設施:結合縣級、區級等醫院進行建設,共兩處。
(4)地下停車:以地下配建停車為主;結合綠地、廣場建設地下公共停車場;現狀地下空間中多為地下配建停車功能。
(5)地下倉儲物流:結合京廣鐵路、工業用地設置,規劃在該區域適當布置倉儲物流功能。
(6)地下道路及下穿通道:規劃在主要路口設置地下下穿通道,結合商業設置。
2. 地下二層功能布局
(1)地下商業:以地下配建停車為主;結合綠地、廣場建設地下公共停車場;現狀地下空間中多為地下配建停車功能。
(2)地下停車:規劃地下公共停車場、地下配建停車場主要以地面建設強度較大的地塊進行地下二層開發。
3. 地下三層功能布局
規劃區內地下三層功能為地下配建停車場。
4. 地下三層以上功能布局
地下三層以上功能布局主要為遠景時期地下空間的大規模開發作預留,如地下綜合管廊、地鐵線路。
第四章 人民防空工程規劃
第15條 人民防空設防標準
人防工程按可能受到的空襲威脅,劃分為甲、乙兩類。新樂市全境范圍內人防工程按不低于乙類人防工程建設,防護等級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及相關國家標準確定。
第16條 人防工程規劃控制區劃定
新樂市中心城區39.60平方千米范圍內劃為人防工程建設規劃控制區,與《新樂市城鄉總體規劃(2013-2030)》確定的規劃范圍保持一致。
第17條 人防指揮工程規劃
(1) 新樂市全區范圍內設置一所市(縣)級人防指揮所;
(2) 中心城區和臨空經濟區各設置一所區級人防指揮所;
第18條 人防醫療救護工程規劃
中心醫院--主要承擔對傷員的早期治療和部分專科治療;
急救醫院--主要承擔對傷員的早期治療;
救護站--承擔對傷員的緊急救治。
預測新樂市醫療救護工程需求量為16000平方米。
第19條 人防專業隊工程規劃
1. 人防專業隊總隊
新樂市人防專業隊總隊的建設與市(縣)級指揮機構相配套。
2. 人防專業隊專項任務分隊
根據新樂市戰時防空襲任務特點,由各專業隊根據各自人防任務區劃分各自專業分隊。
3. 人防專業隊支隊
新樂市人防專業隊支隊建設與分區級指揮機構相配套,人防專業隊支隊依靠社區居民臨戰組建,其組建規模和設置由社區居民自決,其負責人向人防主管部門備案。
4. 人防專業隊隊員掩蔽工程需求量
新樂市人防專業隊隊員掩蔽部人均建筑面積為 4.5 平方米。
5. 專業隊裝備(車輛)掩蔽工程需求量
新樂市人防專業隊總人數為3405人,戰時按每5人配置一輛車,則專業隊裝備(車輛)掩蔽工程總建筑面積為:681輛*60 平方米/輛=40860平方米,按每項工程含一個防護單元(≤4000㎡)計算,約10項。
6. 防空專業隊工程需求量合計
為專業隊人員掩蔽工程與專業隊裝備(車輛)掩蔽工程需求量之和,合計得56193平方米。
第20條 人員掩蔽工程規劃
1. 取值標準
新樂市按照1.55 平方米建筑面積/人的標準修建人員掩蔽所。
2. 掩蔽人數
新樂市人防專用人員掩蔽工程的掩蔽人數為281595人。
3. 人員掩蔽工程規劃規模預測
參照國家相關規范及《防空地下室建筑設計》的要求,確定新樂市人員掩蔽工程人均面積取1.55平方米,新樂市城現狀人員掩蔽工程包括在建工程已經達到30.00萬平方米。規劃期末城區人員掩蔽工程達到43.65萬平方米。
第21條 人防物資儲備庫規劃
1. 獨立物資庫工程量
(1)儲藏指揮、醫療救護和防空專業隊人員所需的物資需求量為1281平方米;
(2)儲藏特殊的防空保障物資需求量為14400平方米;
(3)合計需求量
新樂市獨立物資庫工程需求總量合計1281+14400=15681平方米。
2. 綜合物資庫工程量
新樂市綜合物資工程需求量總計34560平方米。
第22條 人防油庫工程規劃
新樂市人防燃油庫需求量為2880平方米。
第23條 人防配套工程規劃
1. 區域電站工程
本規劃在確定各類人防工程人均建筑面積時,已將區域電站建筑面積考慮在內,故本次規劃不布置大型、獨立式區域電站工程。
2. 區域水站工程
本次規劃在確定各類人防工程指標體系時,已將修建蓄水池和儲存飲用水的面積計算在內,故本次規劃不布置大型、獨立式區域水站工程。
第24條 人防警報器布局規劃
按照電聲警報器輻射半徑1km范圍控制,到2016年底,新樂市現狀共有10臺防空警報器,規劃到2030年新樂市城區應新增防空警報器33臺,共計達到43臺。
第25條 人口疏散規劃
1. 人員疏散比例
戰時新樂市留城人口按居住人口的0.8 計算。
2. 人員疏散干道
新樂市戰時人員疏散干道為新樂市內高速公路、干線公路網、組團聯系道路。
3. 人員疏散地域
(1)山區方向:化皮鎮(化皮、刁橋、曹家橋、官莊)、東田、何家莊、吳家莊、崗頭、南齊同、北齊同、東陽、蘆新村。
(2)遠離城區:邯邰(小流、邯邰、東岳村、南張村、赤垢)、承安鎮(承安鋪、邯村、北坦、三里鋪、三合鋪)、東王鄉(東王、西王)。
4. 人防疏散基地
新樂市人防疏散基地結合人防各分區指揮所建設。
第26條 防空防災一體化
防災避難圈:以達到人員的救助與安全為主,以民眾在步行350m即可達到一可供臨時避難之場所為主要依據。
防救災據點:提供災后防災與救災功能,分為醫療、治安、消防及物資等四大防災空間系統。
防救災動線:分為緊急通道、輸送救援通道、消防避難通道、緊急避難通道。
第27條 平戰結合規劃
1. 地下空間兼人防功能
(1)地下交通施時兼人防功能
地下停車場:結合高層建筑地下室建設修建地下停車場,戰時作為人員掩蔽工程、交通運輸專業隊工程或物資庫等。
地下街、地下道路:在城市商業中心地區,建設平戰結合的商業街,進一步增強城市商業中心地區的積聚效應,同時可作為地面商業設施的補充和完善。地下道路平時可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戰時可起到防護、疏散的作用。
(2)地下公共服務施時兼人防功能
結合城市廣場、綠地、交通樞紐、道路等公共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平戰兩用人防工程。
(3)地下市政施時兼人防功能
地下綜合管廊:在城市地下管線較密集地區,結合城市道路、地下管線的改造修建地下綜合管廊,戰時能提高城市的防空襲能力。
地下市政站點兼顧人防要求:為改善城市環境,將城市中必需的垃圾中轉站、變配電站等建在地下,充分發揮地下空間的優勢,戰時提高城市的抗災和防空襲能力。
(4)地下物質儲備時兼人防功能
以能源和水資源的安全儲備為重點,增強資源的安全儲備,提高資源調節能力,進一步加強防空救災物資儲備能力建設。加快大型防空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的建設,同時建設儲水庫和物資儲備庫等。
2. 重點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設施
重點規劃的地下軌道站點、下穿通道、地下人行過街通道、地下綜合體、地下商業街、地下綜合管廊以及其他地下公共設施。
3. 臨戰加固轉換
臨戰階段可對分布在中心城區的普通地下室進行臨戰加固,使其達到防常規武器彈片、爆炸波和建筑飛散碎片沖擊的要求,主要用于臨時掩蔽人員和儲備物資。
第五章 地下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第28條 地下綜合體布局
規劃結合商務區主要的商業、商務、交通樞紐等公共活動聚集區域連通地面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間,建設4處地下綜合體,分別為:一處伏羲產業片區地下綜合體、兩處老城片區地下綜合體、一處新城片區地下綜合體。
第29條 地下商場布局
規劃重點在老城區及其他一些城市商業集聚區進行建設,結合地面大型商業設施配建2處地下商場,總開發規模約9.5萬平方米。
第30條 地下商業街布局
規劃結合城區建設核心區域等建設2處地下商業步行街,總開發規模約3.0萬平方米。
第31條 其他地下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1. 地下文化娛樂設施
地下文化娛樂設施指建于地下的體育館、影劇院、音樂廳、俱樂部以及其它各類娛樂活動中心。結合文化娛樂設施用地建設地下文化娛樂設施,共規劃兩處地下文化娛樂空間,一處位于羲皇西路與人祖西街交叉口西北角;一處位于和順路北側(風雅街—景明街)。
2. 地下醫療衛生設施
規劃在結合地面醫療衛生用地配建2處地下醫療衛生設施,滿足人防要求和城市發展要求。
3. 地下教育科研設施
規劃結合地面教育科研用地配建3處地下教育科研設施,滿足人防要求和城市發展要求。
第六章 地下交通設施規劃
第32條 下穿通道規劃
規劃范圍內有京廣鐵路、新元高速與京港澳高速,對市區的割裂影響較為嚴重,但現狀高速路基較高,已經與城市道路形成上下兩層互不干擾的通行形式,京廣鐵路與城市道路交叉處也已經形成地下通道且質量較好,因此規劃予以保留,三處地下通道位置分別為京廣鐵路與新華路交叉處、京廣鐵路與新開路交叉處、京廣鐵路與美院路交叉處。除此之外,在京廣鐵路與新市路交叉處形成了上下兩層的通行形式,京廣鐵路位于下側、新市路位于上側,予以保留。規劃在京廣鐵路與伏羲大街交叉處、京廣鐵路與三元路交叉處設置兩處地下通道。
第33條 地下步行系統規劃
地下人行過街通道形式主要有兩種,分別為“I”狀、“H”狀。規劃結合中心城區道路特點、城市空間發展結構以及主要人流集散的需求,建議規劃區共建設3處地下人行通道,均位于老城區,一處位于新開路與民生街交叉口,一處位于新華路與中名街交叉口,一處位于新市路與鮮虞街交叉口。其中一處結合地下商業街設置,為一處位于新開路與民生街交叉口。
第七章 地下市政設施規劃
第34條 地下綜合管廊規劃
分別在舊城改造區域、新城建設區域及經濟開發區區域規劃建設綜合管廊,共計18 段,全長共約34 公里。同時,規劃結合道路建設和改造,在未規劃干支管廊的主干路,原則上規劃建設纜線管廊,提升道路景觀、減少道路破拆。
表 7.1地下綜合管廊設置要求一覽表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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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綜合管廊
|
敷設形式
|
道路下
|
建設方式
|
地下道路、主次干道改造等
|
收容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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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訊、有線電視、熱力、給水等直接服務的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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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面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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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矩形居多,有效斷面較小,施工費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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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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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m
|
時序
|
遠期及遠景
|
施工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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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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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條 市政站點地下化
1. 地下雨水貯留設施規劃
在規劃范圍內規劃6處地下雨水貯留設施,分別位于人民公園、花園廣場、動漫公園、美院路與新元高速交叉口、新開東路與新元高速交叉口、107國道與東環路交叉口。
2. 地下電力設施規劃
規劃建議將新華路與鮮虞街交叉口的變電站進行地下化半地下化建設。
3. 地下環衛設施規劃
目前新樂中心城區的垃圾轉運站,均為地上式。規劃未來新建垃圾轉運站應采用半地下式,已建的垃圾轉運站逐步改造成半地下式。在新建小區內也應逐步推廣地下垃圾收集站。
公共廁所主要在地下商業街以及地下人流較為集中的地區結合地下公共空間布置半地下公共廁所。
第八章 生態保護與地下空間開發
第36條 生態分區
新樂市中心城區內生態綠地平均分布于各個片區,主要以郊區的自然生態資源以及中心城區公共活動密集區的公園綠地為主,從地下空間開發的總體趨勢可以看出,從郊區至中心城區內部地下空間開發強度逐漸增強。具體生態分區可分為:大型生態區塊、綠色廊道以及公園綠地。
第37條 公園綠地地下開發管制規定
公園綠地地下空間的開發應根據不同區塊制定相應開發措施,開發分為三類:
(1)控制性開發:在地上情況嚴重緊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對其小規模適度開發利用;對于地下文物,在沒有對其有清楚了解的情況下不宜進行大規模開發利用,在湖邊區域的公共綠地,允許小規模的開發一些地下停車、地下旅游服務設施、防震設施等,不宜大面積開發地下空間。
(2)適度開發:可以適當作為地下停車場、倉儲、商業、圖書館等設施,補充地面用地不足,鼓勵兼顧地下防災設施的建設。
(3)重點開發:把部分城市功能轉入地下,增加城市綠化面積,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議地下空間以二層為主,鼓勵進行多層次開發利用。
表8.1 重點開發公園地下空間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地點
|
面積(公頃)
|
1
|
百福園
|
新華路與禮堂街交叉口西北角
|
3.30
|
2
|
人民公園
|
長壽路與東名街交叉口西南角
|
12.89
|
3
|
長壽花園廣場
|
新華路與鮮虞街交叉口東南角
|
5.70
|
第九章 近期建設規劃
第38條 地下停車設施規劃
近期地下公共停車場主要根據城市近期建設的內容,在地面停車需求大的地段考慮規劃建設,利用公園、停車場、廣場等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間為主,近期規劃6處地下公共停車場。
表9.1 規劃近期地下公共停車場一覽表
編號
|
位置
|
開發層數
|
地面用地屬性
|
1
|
新市路與育才街交叉口西北角
|
地下一層
|
社會停車場
|
2
|
禮堂街與新華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
地下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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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綠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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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虞街與新華西路交叉口東南角
|
地下一層
|
公園綠地
|
4
|
郵電街與新開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地下一層
|
公園綠地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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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名街與長壽路交叉口西南角
|
地下二層
|
公園綠地
|
6
|
新華東路與伏羲大街東南角
|
地下一層
|
商業設施用地
|
第39條 地下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1. 地下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地下商場:近期建設3處地下商場。
2. 其他公共服務設施
地下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建設1處,位于薈文路與育才街交叉口西北角;
地下教育科研設施:規劃建設1處,位于伏羲大街西側(新開東路—長楊路)。
第40條 地下市政設施規劃
綜合近期建設及改造道路、建設工程及重要節點項目,新樂市中心城區綜合管廊近期建設道路共計4 條,具體道路及路段如下表所示。
表9.2新樂市中心城區綜合管廊近期建設道路統計表
序號
|
路名
|
區段
|
建設時序
|
1
|
三元路
|
建新街—機場路
|
2017
|
2
|
新華西路
|
西環路—民生街
|
2018
|
3
|
美院路
|
西環路—東名街
|
2018
|
4
|
金地街
|
京新大街—和美路
|
2020
|
第十章 規劃實施措施
第41條 規劃實施措施
1. 堅持法制化
法規建設和政策制定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2. 堅持規劃的權威性
規劃一經批準,應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切實保障規劃的指導作用。確立地下空間規劃在城市規劃中的地位與作用,使之成為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依據。
3. 建立綜合管理或職能機制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和管理;國土資源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供應管理、土地登記和產權登記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空間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
4. 建立良好機制,決策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問題
研究決策和協調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在“規劃”或“建設”部門組建專門處理日常事務的機構,負責信息的收集、處理與傳送,規劃或科研項目的委托與督察,接受各建設單位的項目申請和組織審查,協調各方關系等工作。
5. 體現綜合效益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應建立與其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模式和靈活多樣的投融資體制,同時還應結合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綜合評估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價值。
6. 保障資金投入
在住建局、人防辦、發改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建立一條線資金通道,保障地下空間開發的順利開發和建設。 同時,地下空間的開發還需健全投融資機制,強化政策扶持。建立健全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投融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