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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前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新樂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編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進行公布。本報告由前言、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
概述:2017年,市綜合執法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遵循,將推動信息公開作為深化職能改革、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斷深入推進執法系統信息公開,強化制度機制建設,深化公開內容,加強信息發布,不斷提高執法領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7年度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布政務信息、辦事指南、各類動態等共計50條。發布了我局的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工作計劃、規劃總結、部門規章、政務動態和財政財務等項目。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擔任組長,領導班子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并落實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確保重要信息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
(二)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在市政府網站公開了《“三型”創建實施方案》、《試行“錯時執法”工作機制》、《安全生產“百日會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7—2018秋冬季待其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方案》及《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及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三)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依據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將我局出臺的紅頭文件、專項整治工作匯報以及將整治活動的落實情況及取得的成果公布至政府信息公開網。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度執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外的申請。
三、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執法局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度未發生針對我局的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事件。
五、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存在問題:一是信息公開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針對本鎮主動公開的內容,應該及時核對,確保公開內容準確無誤。二是信息公開的途徑較單一,政府部門和群眾之間的信息互動還不夠。三是公開的信息內容不夠豐富,需要不斷創新。四是政務公開時效性不夠強。四是政府信息公開宣傳較少,干部對信息公開重要性知曉度不夠。
改進措施:一是加強學習,狠抓學習。進一步落實工作職責和各項制度,加強與科室之間的溝通、協調、學習,進一步提高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確保完整、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二是立足需求、拓寬渠道。加強與群眾之間的互動,堅持以公開促服務,切實提高信息公開的實效性,加強網站載體建設,積極拓展微信公眾號等多種便于公眾知曉的現代化的信息手段,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政府信息公開,更好地為城市管理發展和人民群眾服務,全面敞開接受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的渠道。三是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