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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河北萬德鴻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防水卷材生產線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已經對該項目做出審批決定。現將審批決定情況公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
聯系電話:0311-88519337
通訊地址:新樂市空港大街2號河北新樂經濟開發區高端裝備制造園綜合樓一樓西側政務服務大廳
郵編:050700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
序號 |
文件名稱 |
批復文號 |
批復日期 |
公告日期 |
1 |
關于河北萬德鴻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防水卷材生產線改建項目審批意見 |
新開行審環批[2024]11號 |
2024年9月29日 |
2024年9月29日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